第八百十二章 庭审下(求订阅求月票)-《港综之无间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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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元培的律师站起大声道:“法官大人,陪审团,我必须重申,一个人的生活水平如何,与他会不会受贿没有直接关系!我的当事人喜欢享受生活,愿意花钱,这是他的人生选择方式,他的钱财来源也是有正规渠道,几笔借贷记录皆能证明,他借来的钱完全足够支撑他的生活开销!”

    “那他怎么还?60多了啊。”罗力亚挑眉。

    刘元培的律师冷哼一声:“那是他的事,就算他还不出,也可以申请个人破产,这跟本案没有任何关系!”

    “哧哧哧哧,一个名誉满天下的政务司司长,原来从一开始借钱的时候就没想着还,还不起就破产了事,这是什么品格?马大状,你到底是哪边的律师?我怎么觉得你在帮我说服陪审团?”罗力亚失笑。

    堂下哄堂大笑,怎么也是大状,居然被他戏耍,罗力亚也是真的耍无赖,一点不顾大状之间的斯文。

    “你!”刘元培的律师脸色铁青,猛然转向:“法官大人,这是对我专业的污蔑!这是对莪的人身攻击!我要求控方律师停止污蔑,并当庭赔礼道歉!”

    “本席同意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道歉。”罗力亚相当正式的抖了抖衣服,弯腰点头:“马大状,对不起,我收回我刚才的话。”

    说完,捂住嘴在那一抖一抖笑。

    你能看出他在笑吧,但你又不能说他这个动作一定在笑,反正台下跟着笑。

    刘元培的律师恨的牙直痒痒,粗鄙!

    “咳咳,控方律师,你身体不舒服?”法官又出来控场了。

    “刚才有点抽风,现在好了。”罗力亚恭敬点头。

    法官斜了他一眼,严肃道:“辩方律师,你还有没有要补充?”

    “有。”刘元培的律师当然要补充:“法官大人,控方律师的一切指责,说来说去就是在纠结第一被告的生活支出,我再次提醒陪审团,这是受贿案!而不是生活支出案!

    控方应该提交的,是指控我当事人在作为政务司司长期间接受行贿的所有证据,而不是想方设法告诉陪审团,我当事人的消费支出有多高!

    控方律师是在有意识的误导陪审团,想要让陪审团从我当事人的消费支出数目过大,而产生有罪推定!

    我举个很普通的例子,我今天问我旁边的蒋大状借了1000万,我大吃大喝把他花完了,我就算不还,那也是我的人品问题,跟受贿没有任何关系!”

    “说的挺有道理的。”场下窃窃私语,陪审团也有人点头记录。

    香江是无罪推定,确实刚才有被控方律师带进去。

    场面局势有点被扳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控方律师,你可以发言。”法官说道。

    罗力亚点点头,微笑,站起来不急不缓的问道:“我想请问第一被告,你总共借了多少钱?又是什么时候借的?”

    “最近借了两笔,总共2100万,再往前05年借了一笔400万,再往前有点记不清了。”刘元培平淡道。

    “是记不清还是怕记错?”

    “记不清了。”

    罗力亚嗤笑一声,“就当你记不清,中间的记不清了,那第一次借钱跟谁借的,借了多少这总记得吧?第一次啊,你肯定记得。”

    “记不清了。”刘元培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劝你想清楚。”罗力亚抿起嘴笑:“在座的很多人都借过钱,十块八块的记不清了,很正常。

    但是100万以上的借贷,还是第一次借100万,这要是说记不清了,我想陪审团的成员不会相信你。

    有一个道理很简单,以政务司司长这个级别人的谨慎心里,在想到借钱的时候,会有很多选项么?

    无非就是身边的好朋友之类的而已,第一被告,你的有钱朋友很多?”

    “真记不清了。”刘元培咬死。

    罗力亚嗤笑摇头,转身道:“法官大人,陪审团,被告从00年开始就租住郭氏集团名下的豪宅,证据4-13,租约上写的很明显,100多万的租金,以他当时的收入根本负担不起。

    而在05年,他才当上了政务司司长,这5年光要付出的租金就高达600万港币,全部收入投进去都不够。

    光租金就难以为继,还要生活,还要维持高消费的吃喝,哪来的钱?谁又肯无条件的借给他这种钱?有这样的朋友怎么可能会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只有一种解释,这个豪宅根本就不需要钱!”

    “请看证据8-43页,当时积金局租约到期,身为积金局总监的被告投了郭氏集团一票,承租郭氏名下的物业,6年,1亿零300万,而就在投票的三天前,被告和郭氏签订了豪宅租住契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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